歷史文章列表
2013-11-24 22:19
按非婚生子女之生父,未經認領、扶養、準正,與該子女並無法律上親子關係,毋庸負擔扶養義務等,對於生母與子女而言頗不公平,故民法設有強制認領之規定(民法第1067條),但同法第1068條規定:「生母於受胎期間內,曾與他人通姦或為放蕩之生活者,不適用前條之規定。」此在學理上稱為「不貞抗辯」,旨在懲罰不道德之妻,以免子女之血統混亂,惟現今遺傳學研究已有重大突破,經過DNA鑑定即可確定父與子女有無血緣關係,故以此限制子女與生母請求生父認領,是否有保留必要,實值探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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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4 22:18
妻與人通姦懷胎所生之小孩,雖為非婚生子女,但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,無須認領(民法第1065條)。此乃因為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以分娩之 事實即可確定,無須認領而當然發生法律上之母子關係。是故,妻與人通姦懷胎所生之小孩,亦能繼承妻之遺產。另依民法第1063條之規定,妻之受胎,係 在婚姻關係保存續中者,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。因此,倘若夫或妻未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,一年內提起否認子女之訴,則妻外遇懷胎所生子女,法律上則將 被認定仍為夫之小孩,而得繼承夫之遺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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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4 22:17
通姦所生之子女,應從何人之姓?民法第1059條規定:「子女從父姓。但母無兄弟,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,從其約定。贅夫之子女從母姓。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,從其約定。」通姦所生之子女為非婚生子女,關於非婚生子女之從姓,可分別討論如下:
(一)未受認領、準正前:司法院33年院字第2773號解釋認為:非婚生子女在未經其生父認領前,與其生父既無父與子女之親屬關係,而其生母之關係,則依民法第1065條第二項之規定,視為婚生子女,無須認領。由民法第1059條本旨推之,自應解為從母姓。
(二)已經認領、準正而成為婚生子女者:非婚生子女經認領〈民法第1065條〉、準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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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4 22:08
之前我舅舅討了個大陸老婆,結果好吃懶做,在家也不打掃,只想著晚上抓我舅舅去逛夜市,說到底我舅也快五十了,老婆卻還沒三十歲,難免會疼老婆,結果這一疼就出問題了 我舅舅白天一早要上班 不能每次都陪我舅媽去逛夜市,我舅媽開始早出晚歸 每次晚回家就說她跟朋友去逛士林夜市,每每都半夜一二點才到家,我多次提醒舅舅 舅舅卻不以為意,朋友介紹永安徵信社給我認識,覺得價錢很合理,我就跟他簽約了 。
一開始只是蒐證,每天二組人馬跟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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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4 21:59
結婚已經12年了,我跟我老婆一直都相處的不錯,
孩子也生了三個,最小的還在念小學,
另外是一對雙胞胎,都已經國中了,
而且在前年因為分財產的關係,我和老婆決定出去找自已的房子,
從老家搬出來住,
所以現在我們家最大的就是我,經濟的來源也是只有靠我一個人,
每次工作的很累想到要養四個人,還有房貸要繳就覺得壓力很大,
但想到是孩子的未來及老婆我就還是撐下去,不過常常加班加到天昏地暗。
自從經常的超時工作後,我就很少見到家人,
我想家人都應該會體諒,沒想到最後還是竟然是孩子跟著我一起去抓姦,
跟徵信社合作結束了我們12年的婚姻,沒想到我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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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4 21:56
跟男友交往了一年多年紀老大不小的我想安定下來,
但幾次跟男友提起結婚的想法,都被男友以先衝斥事業鞏固經濟為由緩下。
本來不疑有他卻在某次姊妹滔聚會時,友人提醒了我...
或許他有什麼不能結婚的理由,要我小心有第三者存在的可能性,
必要時還是請徵信社做個婚前徵信會保險一點。
正巧有位朋友在徵信社上班為解開這個疑慮..
我請朋友幫我做調查,沒多久便有一疊對男友徵信的文件出來了,
這一看...才發現我們之間真有第三者存在,
而且謊稱研究所畢業的他...竟只有高中學歷,更令我震驚的是....
他是個有傷害前科的更生人.....。
真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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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3 1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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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3 15:47
這是永安徵信台中分公司的網頁,在這您可以找尋徵信抓姦的相關資訊,所以歡迎您們時常點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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